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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7人公告
2017-08-19 22:23: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0日之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采用网上初审,应聘者可于2017年 9 月 10 日前登陆学院人才招聘网查询初审结果情况,初审通过者为求职记录中“部门和人事处审核”均通过人员。

2.现场复审

通过初审的考生,按规定分岗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会提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未按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考试

所有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会提前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二)面试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会提前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专任教师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含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会提前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课程内容。

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