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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宁都县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7-08-18 23:42: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宁都县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2《宁都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聘用。

招聘工作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资格审查、考核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 (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以上、35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5、学历条件为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本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ningdu.gov.cn/)和其他有关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为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4日— 9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报名。

2、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4张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到宁都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511室)报名。县外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按招考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是否与岗位专业条件相符,以教育部门《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可对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定。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3日至14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室(人事管理股)。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及总成绩构成。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二者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能计算考试总成绩。

2、笔试安排。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20日至21日在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