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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
2017-08-16 20:58: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东丽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天津市户籍人员需为2017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东丽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8月15日开始,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东丽区政务网:www.dlnet.gov.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9月4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一) 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周六)。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0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8:0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7年9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