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天津市瑞景中学招聘公告
2024-04-10 17:2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9.2022届、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

  1.地点:天津市瑞景中学(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

  2.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满分70分,考生根据我校提供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二是答辩满分30分,考生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将模拟授课与答辩两部分成绩相加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总分计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排前。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瑞景中学官网公布(http://ruijing.tj.edu.cn/)。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