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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1人公告
2017-07-25 17:2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二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1979年建校,1984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9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为全国首批28所、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形成了以“入学双起点、育人双主体、毕业双证书”为主要标志的“邢台模式”和“军人作风+职业素养” 的人才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名列全国高校前列,荣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

学院坐落在元代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资讯发达。学院目前占地761亩(东西校区),建筑面积4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400万元,藏书105万册,建有大型图书馆、体育馆、标准运动场、千兆位校园网。设有汽车工程、服装工程、机电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与传媒、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会计等10系3部,开设招生专业52个。拥有汽车技术中心、服饰产业技术中心、鞋业技术中心、数控技术中心、电气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艺术与传媒中心、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等13个校内实训中心,下设226个专业教室、实验实训室,校企合作建立6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试讲)、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工作人员待遇、岗位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博士研究生待遇

1.购房补贴:30万元。

2.提供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用于科研项目调研、咨询、前期研发等费用,并视科研项目研发情况及时拨付研究经费。

3.每月发放博士津贴800元。

4.来校后5年内按照副教授级别发放校内津贴;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5.提供100平米左右周转房1套,使用期为5年。

6.博士研究生需安置配偶的,只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人事调配政策和规定,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考虑安排配偶的工作,并积极协助解决子女基础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7.与学院签订工作协议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有相关专业从业经历两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和人数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二批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7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7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