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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青县广播电视台招聘10人公告
2017-07-25 17:01: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青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青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播音主持3名,编辑记者3名,广告策划制作2名,广播电视技术2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其他原因;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外地户籍考生与青县户籍人员登记结婚的允许报考),播音主持岗位不限制户籍;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播音主持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编辑记者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2至3岁,学历可放宽至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广告策划制作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广告营销、影视制作、动画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广播电视技术岗位要求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技术、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进行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房间

3、联系电话:0317-4022030

4、报名方式

本人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编辑记者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步骤

1、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8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青县电视台和青县政务网(http//www.qxrlzy.com)上发布。

2、2017年8月2日下午报考人员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房间领取准考证。考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应考。

3、2017年8月3日上午7:00开始进行播音主持和编辑记者岗位的初试和笔试考试,复试和面试在初试完成后另行通知。2017年8月4日上午7:00开始进行广告策划制作和广播电视技术岗位的笔试考试,现场操作在笔试考试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及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采取相应的考试办法。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3及以上)的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初试(播音主持)和笔试(编辑记者、广告策划制作和广播电视技术),复试(播音主持)面试(编辑记者)和现场操作(广告策划制作、广播电视技术)成绩均应在60分(含60分)以上。

1、播音主持岗位考试采取初试和复试的方法。初试包括自我介绍30分(时间3分钟),现场播报50分,三分钟才艺展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完成后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参加复试人选在公示中说明。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考试内容待初试结束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