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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双鸭山宝清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4-04-21 10:36: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17名,详见《宝清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高中、初中、小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教师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历的宝清县域外的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5.年龄条件为35周岁(含)以下(1988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他岗位教师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宝清县域内在编人员、特岗教师;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时间:4月28日—30日

  地点: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402室

  2.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4)3张1寸蓝底近期正身免冠照片;

  (5)《宝清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

  (6)限户籍的岗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之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因本次招聘设置项目生专岗,其他招聘岗位项目生不享有加分政策。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享受“项目生”政策。

  4.宝清县域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比例,当急需紧缺岗位(急需紧缺学科:高中语文、数学、政治、生物、物理、化学;初中计算机、历史、地理、政治、生物、物理;职业技术学校语文、数学、历史)低于该比例时,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6.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