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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泉州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75人公告(三)
2017-07-25 17:2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名单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www.qz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考核设二级学院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二级学院考核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主要形式包括个人述职、学术答询、参与教研活动等;学校考核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以试讲(15-2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

(二)考试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一般为2天,第1天上午报到,下午参加二级学院考核;第2天参加学校考核。来校参加考试考核考生由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三)考试考核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成绩将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www.qztc.edu.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包括提供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以及过渡房等,详见附件三。另外,学校将协助引进人才申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如入选可享受10-200万元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919635、22119493。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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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第三轮公开招聘教师(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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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聘暂行规定

泉州师范学院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