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安徽宿州市特检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
2017-06-27 19:54: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宿州市特检中心)是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各类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法定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宿州市特检中心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人员<专业见附件1 >;理工类大学专科且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员以上资质的,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在宿州市特检中心二楼综合管理室(西昌南路866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填写《宿州市特检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4、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初选

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由局负责人为组长,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初选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实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市质监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将在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市质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组织领导

宿州市特检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市人社局做好招聘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全权委托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七、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