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河北南和县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2017-06-27 20:0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教育、卫生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对象、专业、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南和籍(本人、父母或配偶一方具有南和籍户口的)全日制普通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制户籍。

2、服从组织分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人数和岗位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为8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和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6月24日。如户籍、证件上的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非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南和县政府网站http://www.nhxzf.gov.cn/网上报名链接。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9:00—6月28日17:00(共5天)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报名成功。

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7年春季已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在填写报名表中的资格证证书编号时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和任教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网上查询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确保在2017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请关注网上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入其他程序。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指纹采集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