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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南和县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2017-06-27 20:0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和县政府网、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考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四中学、职教中心的按照所报岗位聘用;报考乡镇学区、乡镇卫生院、乡镇事业的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填写《南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允许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9-4567155(人社局)

4568159(组织部)

3781689(教育局)

4569821(卫计局)

报名入口:http://60.6.215.163/bmks/ (请于报名期间内访问)

原标题:南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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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rar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