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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126人公告
2017-06-23 12:0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贺州市工业园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聘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和《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贺政办发〔2017〕60号)《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贺州市5个工业园区实行公开竞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及范围

(一)竞聘原则。贺州市工业园区公开竞聘上岗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精干高效、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贺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职国有企业单位人员;贺州市园区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参加竞聘。

二、竞聘园区及岗位

(一)竞聘园区。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广西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

(二)竞聘岗位。贺州市五个工业园区本次计划公开竞聘岗位126个。具体竞聘岗位详见各园区公开竞聘简章。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4.贺州市工业园区在编人员男性年龄原则为55周岁以下,女性原则为50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45周岁。

(二)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各园区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四、竞聘时间程序及聘任

(一)竞聘时间。竞聘工作分批次进行,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于2017年6月22日公布竞聘简章。其余工业园区竞聘时间定在7月下旬。

(二)竞聘程序。竞聘程序为:发布简章、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程序以各园区发布的简章为准。

(三)聘任手续。市各工业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即决策岗)的聘任由市委、市人民政府考核聘任。各工业园区其余岗位由各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竞聘岗位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报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颁发聘任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有关规定,薪酬总收入原则上按市本级同等级别工资的3倍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和年终绩效构成,其中:决策岗一级约24万元,决策岗二级约20万元,决策岗三级约18万元,管理岗一级约16万元,管理岗二级约13万元,执行岗一级约11万元,执行岗二级月8.5万元,执行岗三级约6万元。

(二)基本保障。贺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在不突破所聘工业园区编制数的前提下,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根据调入园区编制性质实行身份(编制)封存。聘用期间,实行人事档案虚拟管理,级别、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晋升调整记录进档。按照封存身份的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竞聘上岗后,按岗位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