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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河源市龙川县招聘教师209人公告
2017-06-22 21:5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和我县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9名教师(其中县城高中2名,县城初中3名,乡镇初中12名,县城小学47名,乡镇小学140名,县机关幼儿园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况;

6.县内正式在编教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至5日

上午9:00—11:45;下午15:00—17:15。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青少年宫一楼(龙川县住建局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场(需现场采集个人相片及指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4,彩色双面打印)(交原件);

2.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延迟至7月31日前提交);

4.毕业证书、报到证(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7〕259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证书按有关政策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同时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2.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方可报名。

3.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7月15日(9:00—16:30)凭身份证到龙川县青少年宫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 9:00—10:30;

2.笔试地点:龙川县隆师中学

3.笔试科目:教育类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教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地点、面试时间。

(二)面试

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试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评委组当场决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