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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招聘公告
2024-05-11 12:48:48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满足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

  单位名称: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静海院区)、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景区(蓟州院区)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医疗和供养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服务工作;承担市退役军人局安排的其他人员收治任务;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完成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9、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4年5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