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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辅导员招聘5人公告
2017-05-31 11:5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辅导员岗位1:招聘计划2人,要求中共党员,女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辅导员岗位2:招聘计划3人,要求中共党员,男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17时止(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明德楼316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及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党组织关系证明扫描后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 rsc8325200@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辅导员。

网上报名者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确认和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的需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上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 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和课堂撑控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