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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
2017-05-26 22:5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17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18至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5日至1999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二、考试报名

(一)在招聘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6月6日。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二)集中报名

1、报名时间:6月 7日—8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厅。

(三)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2017年8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名]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可从网上下载)。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报名委托书。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持市委组织部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5、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6、符合条件的考生6月16日上午(8:30—16: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聘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

7、因与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进行笔试考试,所以不能同时报考部分事业单位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的职位。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30%核算后加上量化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量化考核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