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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汕头市健康教育所招聘3名技术人员公告
2017-05-26 22:58: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2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发放准考证: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放准考证。

1、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发证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到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4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6、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数与考生1:2的比例进入面试,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评应聘人员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