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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17-05-23 23:4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是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财政核拨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广东广播电视台。本中心管理着分布于全省各地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台及转播台、中波广播发射台及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微波站,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全省的无线发射、转播、传输与覆盖。

为满足事业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我中心及广东省东莞微波站、广东省清远微波站等16个所属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条件:一般应为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 考生应当符合报考岗位所在地入户条件。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

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

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彩色证件照)及《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表)、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如英语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文件发送到我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jszxzp2017@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历”,《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并单独作为附件上传,其他资料以压缩包(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形式上传。

(三)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

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

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