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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7-05-23 23:5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规定,承担中纪委和市纪委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二)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天津纪检监察网”、“天津纪检监察信息网”等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密码设备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9个岗位12名工作人员,其中: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招聘5个岗位8名工作人员,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4个岗位4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数量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7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纪检监察网(http://www.tjj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9:00至5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后,连同电子版照片(要求详见填表说明)一同发送至招聘邮箱tjsjwzpzy@163.com,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可在面试后提供)等,到天津市纪委(河西区西园道6号)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缴费(90元/人)、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科目、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月22日在天津纪检监察网(http://www.tjjw.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