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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四川内江市级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2017-05-23 23:48: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市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考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内江市监察局驻市人社局监察室: 0832-2050892

十一、本公告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及专业科目笔试有关事项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电话:见《2017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2-2023077

原标题:关于2017年上半年内江市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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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