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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中医学院赴北京重点院校招聘12人公告
2017-05-20 22:5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中医学院的前身为1978年创办的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山西中医学院,是山西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占地1069.50亩。学校下设14个二级教学机构,开办有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农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山西省品牌专业3个、山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山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赢得了社会各行各界的好评。2017年5月,教育部致函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我校正式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3.硕士岗位原则上面向2016、2017年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或我校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1.由我校领导、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和相关专家组成现场招聘工作组,赴北京现场招聘。

2.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本校专家不超过1人。

3.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工作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现场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个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毕业学生需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跃进厅4层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现场由校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聘考试程序

1.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学术汇报、综合素质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招聘考试

(1)我校专家组将应聘者简历信息汇总后综合考量应聘者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和学分成绩等因素进行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参加复试人员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5: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比例不达5:1,经初试后直接进入复试。

(3)复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综合素质情况。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如参加笔试者,该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员

现场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工作组的考核意见,按1:1确定拟聘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5.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接受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6.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7.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