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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招聘85名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7-05-20 22:57: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本次被招聘聘用到我区学校任教的教师,上岗后一个月内均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纪委第三派驻组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及时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网站、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不按规定或地址不详、联系电话不畅通,影响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符合招聘条件并且2014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参加本次招聘资格条件的,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原始分上加10分。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执行。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要在报名时到清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和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与学校签订服务年限承诺书。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七)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

清远市清新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63-5810078。

原标题: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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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双面打印)

附件4 :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