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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33人公告
2017-05-03 12:0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市直、袁州区、樟树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7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

3、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至附件2。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8:30至2017年5月18日17:00;缴费时间:2017年5月15日8:30至2017年5月19日17:0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7年5月21日15: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7年5月23日8:30至17:0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1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需要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需要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专业测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报考者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宜春市直卫计部门的医学类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合并专业知识面试)的形式;县市区卫计部门的医学类职位采取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的形式;其他职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或试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