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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兵团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7-04-26 22:30: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人社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兵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地质勘查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男性;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能从事野外出差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2017年兵团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兵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btgt.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5月7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兵团地质勘查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1楼。

4.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帖有照片的证明)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可靠的联系电话,以便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的基础知识,由兵团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国土资源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的应聘者中依据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考察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兵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btgt.gov.cn)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拟聘职位等,因公示未能通过而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