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福建将乐县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2017-04-26 22:34: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将乐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167号)、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将乐县2017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将人社〔2017〕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7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核准,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将乐县人事考试网(http://jl.smrsks.com)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2017年将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非将乐户籍的报考人员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专门岗位和卫生类岗位除外);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7日至1999年4月2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报考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和考生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7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