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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83人公告
2017-04-26 22:3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襄阳市直6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17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3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三)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2017年4月27日上午8:00至5月4日下午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在关网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5日上午8:00至5月7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栏显示“全部进入面试”的考生免笔试,不缴纳此次笔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