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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编外招聘34人公告
2017-04-26 22:26: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5月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1982年5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请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食宿自理。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市政园林局督察人员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2661773。

本考试简章由思明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的考试简章(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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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