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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2017-04-26 22:2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七、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核减。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和用人单位向所有参加面试考生进行确认通知,已确认参加面试考生临时弃权导致比例达不到3:1的,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年6月10日前向区“三支一扶”办提供审核材料,并填写《“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情况审核表》(附件2),区“三支一扶”办审核签章后交给区公务员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加分。区“三支一扶”办电话:0715-8618381。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体检

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区公务员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考察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

十一、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