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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招聘61人公告
2017-04-26 22:29: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由宜都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入围对象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该职位无人员递补,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组织。面试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追加笔试)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4、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