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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省白银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20名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2017-04-24 18:0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为了解决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11〕62号)精神,拟组织实施白银市2017年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银市2017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120名,其中,市直25名,白银区13名,平川区11名,会宁县24名,靖远县40名,景泰县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户籍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四)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2.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日9:00—17:00(共一天)。

2.地点:白银市体育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801号)。

(二)报名有关材料

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推荐函、往届毕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岗位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及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工作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