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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30人公告
2017-04-24 18:0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潜江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16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环节与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同网同时段进行,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笔试后续招聘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其中: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潜江市教育局等2个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后续环节的组织实施和信息发布,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详见《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表格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岁及以上;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如:要求有2年工作经历,即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相应证件,须在面试前的复审环节取得,否则,取消资格。

已取得本市在编在册正式教师资格的(含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正式教师),不得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办理该岗位报名缴费考生的退费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3、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