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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响水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
2017-04-24 18:0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笔试时间。2017年5月 7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5月10日,笔试成绩在响水卫计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5月29日在响水卫计信息网公示。

(四)资格复核。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总成绩计算方法。人民医院临床科室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其他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入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

(一)聘用。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者;笔试面试分数均相同(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为专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递补。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三)选岗。镇区卫生院岗位采用选岗方式,在报考镇区卫生院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选岗。总分相同的,笔试高的先选岗;笔试面试分数均相同的,加试确定选岗顺序(加试方式为专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镇区卫生院岗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和选岗后确定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卫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人才待遇

录用人员列事业编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人才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84801

咨询电话:0515-86873023、86873001

原标题:响水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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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响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响水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公响水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开招聘在册乡村医生证明.docx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