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7浙江桐庐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人员招聘95人公告
2017-04-24 18:1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3. 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于5月27日前在桐庐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考”栏公布。

4.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其他岗位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已进行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岗位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名至8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8名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前2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5. 综合成绩:紧缺职业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含特色岗位)和幼儿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教师岗位按笔试和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幼儿教师(不含幼儿体育)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紧缺职业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含特色岗位)和幼儿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教师(不含幼儿体育)岗位以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成绩或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6.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报考财务工作人员岗位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7.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8.公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或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9.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10.分配:经聘用人员,按学校岗位需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现场选岗”,由本人选择学校岗位,并现场签名确认。

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递补。

经聘用的除紧缺职业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特色岗位教师岗位之外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经聘用的紧缺职业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体育特色岗位教师,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