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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夏季福建上杭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7-04-24 18:23: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二)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职位招聘人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30日内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本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进行管理。具备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条件的招聘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手续。

(四)招聘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自行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招聘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和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以及不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该职位按上述“体检办法”中相应的人员递补办法进行递补。

七、相关待遇和管理

招聘人员按中共上杭县委编办杭编办〔2017〕用字2号文件的规定实行占编不入编,由用人单位按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并参照本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进行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经济待遇与聘用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实行同等待遇,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招聘单位在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同意正式用编后,相应职位的招聘人员直接办理事业单位招聘和正式入编的相关手续。

在占编不入编聘用期间,招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解除聘用合同或开除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签订的聘用合同,不再作为入编人选。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招聘人选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如应聘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二)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也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领取面试通知单却在面试当天无正当理由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招聘人选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本次考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316695(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监督电话为:0597-3316690(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五)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原标题:上杭县2017年夏季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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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夏季上杭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7年夏季上杭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