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江西于都县乡镇卫生院招聘160名医技人员公告
2017-04-15 19:5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充实乡镇卫生院医技人才,增强我县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根据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招聘160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批复》(于府字〔2017〕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全县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性质:新招聘人员暂为合同制性质,待乡镇卫生院编制理顺后上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曾被我县事业单位开除、除名、解聘以及本人曾辞职或自动离职的医技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职位人数,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大专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中专)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中专)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4&ID=128863)。2016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35周岁以下要求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4月1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5岁。

二、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卫计委牵头,县人保局配合,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公开选岗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du.gov.cn/)、于都县有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

2.地点:于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楼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贴好1寸照片并填好一份《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2017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4日至5月5日在县卫计委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委牵头,县人保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