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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4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7-03-31 16:59: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⑤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