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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234人公告
2017-03-31 17:02: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2017年期满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区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2017年度毕业的北京生源统招统分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9)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强调事项

(一)4月19日17:00报名结束并关闭报名系统,之后,考生将不能在报名系统中修改、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等相关操作,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并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二)符合年龄适当放宽条件的随军家属,非北京生源且北京市常住户口正在办理中的2017年期满大学生“村官”等报考人员,请在系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在“补充说明内容”栏中注明具体情况。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考生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初审咨询电话见《岗位情况表》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250

原标题:2017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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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