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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门头沟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16人公告
2017-03-24 21:44: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如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需具有北京市或外省市常住居民户口);

2.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7年度的应届毕业生。

9.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相关要求。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须通过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2017年4月5日9:00至2017年4月7日18:00期间,登录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用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是指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网上复核的通过情况。现场资格初审前,该状态均为“未审核”。不影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初审。)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4月11日9:00至16: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见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资格审查公告。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5)。

5.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5)。

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初审和网上审核都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2016年4月20日18:00登录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试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参加。

1.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7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公告栏中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6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报考管理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10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考生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