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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教师招聘470人公告
2017-03-24 21:52: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牡丹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应聘人员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牡丹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5305685872,05305685129。

5.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891。

原标题:2017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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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xlsx

2、考生承诺书.docx

3、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