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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农机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公告
2017-03-21 20:41: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促进管理局农机工作的发展,结合管理局农机局现有情况,经管理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用工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职数

农机局综合辅助工作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黑龙江省内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无纹身),热爱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包括后续学历);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

3、年龄: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8:00—11:00、14: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农机局:0454-5790617、13836630233,联系人:朱晓萍。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

(3)学位证;

(4)职称证

(5)身份证;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7)户口簿。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0日8:30—11:00、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由建三江管理局农机局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考试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查岗位所需的材料分析、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

2、体检: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应聘人员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理局机关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取消录用资格人员,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监督

由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