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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8331名公务员公告
2017-03-18 22:1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1)县、乡级机关职位;

2)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戒毒、海监、渔政等部门职位。

3)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

4)紧缺职位;

5)专设的残疾人招考职位。

原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二次报名”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报名系统自动排序)进行资格审查,当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其余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中发布。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递补等规则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7519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75198:30520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5218:30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7523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75238:30618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768日前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715,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有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行专业面试。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紧缺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及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7615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其他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按规定实施体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