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甘肃省酒泉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2017-03-16 18:1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和招聘计划

2017年计划从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8名,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8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录用人数详见附件《职位简表》。

二、考录、招聘对象和条件

()考录和招聘对象:

1、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对象: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象: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考录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为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含任村委会主任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6、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市、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2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干部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干部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27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甘肃省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酒泉市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资格审查。经县(市、区)审查汇总,并提出审查报考意见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和招聘计划。

同时符合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村党组织书记,可同时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参加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成绩同时计入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