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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9671名公务员公告
2017-03-15 19:0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职位信息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9671名,其中省直党政群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806名、市县乡党政群机关6900名、法院系统779名、检察院系统503名、公安机关583名、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中选拔选调生100名(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工作另行部署)。

(二)职位信息

1.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7年公务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2.选调生的选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7年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四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职位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附件2)。

3.全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附件3)。

4.全省公安机关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7年公安机关招录职位表》(附件4)。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