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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9671名公务员公告
2017-03-15 19:0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理性报考,及时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报名确认

1.确认时间和网站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7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和公安机关特殊职位需考专业技能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选调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省垂直管理单位(省地税系统)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缴费

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注意事项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统一为2017年4月5日9:00-17:00。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可就近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联系方式详见《公务员考务咨询电话、确认网址、费用减免工作联系表》(附件7)。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省外事侨务办和省友协办非通用语、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法院、检察院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设置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核减计划的,优先保留艰苦边远地区和招录人数较少的职位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服务与管理

报名与确认期间,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和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附件8)。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外语职位的,还需考外语专业知识。报考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的,还需考专业技能(不考招警专业科目)。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7年4月22日9:00-11:00

申论:2017年4月22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外语专业知识:

2017年4月23日9:00-10:30

招警专业科目:2017年4月23日9:00-11:00

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专业技能测试:2017年4月23日8: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省直机关及公安机关特殊职位需考专业技能的人员在长沙市笔试,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选调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和省垂直管理单位(省地税系统)的人员在所在市州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