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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7-03-06 19:5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三、报名办法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除涉密职位外)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0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7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提示:请考生尽早报名,以避免因报名系统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7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成功后,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3月9日19时,公布未通过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及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在3月10日14时30分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7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0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1日14时30分。(报考需要进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考试职位的考生缴费时间为3月9日19时至3月11月14时30分)

通过资格审查或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11日16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6日至4月22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

7.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组织考试(不含选调生职位),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和通过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12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13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3月13日16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原报名费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缴费银行卡)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时改报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