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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雄安史家胡同小学教职人员选聘公告
2024-03-12 09:3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服务保障好新区疏解单位职工子女入学需求,提升雄安新区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4年计划公开选聘教师25人,其中,有工作经验教师22人,应届毕业生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具体岗位条件

  (1)普通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教龄10年及以上,从事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在任教经历中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包括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颁发的奖励,各类协会组织的不予承认),在学校学年考核结果中获得“合格”或“优秀”等级且未出现过“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现象。特别优秀的本条款可适度放宽。

  (2)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在2年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取得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在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

  (3)专业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4)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中,在本校有过实习经历并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②涉毒涉黑涉恶的;

  ③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公开选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

  ⑥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⑦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⑧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11日8:00至2024年3月17日20:00登录www.gongzhao.net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简历筛查。依据报考人员简历信息和岗位基本要求的匹配度,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初筛,通过简历筛查的,进入半结构化面试。

  3.半结构化面试。选聘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且有参聘意愿的应聘者进行半结构化面试,根据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人员。

  4.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最终聘用的参考依据。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比例进入面试。

  5.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资料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准备,主要包括:①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包括毕业时间、专业、学制等。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