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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7 18:2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现有15个本科学院、1个教学部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48个本科专业,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提出了“家国情怀+专业知识+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国际视野”的“五维度”人才培养规格,建立多元联动协同育人模式,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学”“金融科技”“数字财会”“数字经济”“智慧工商管理”“智慧物流管理”等6个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发展战略和“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工作思路,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加快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或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拟选聘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共90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须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