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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蓝山县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
2017-01-22 18:42: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蓝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查阅相关信息。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我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蓝山县内具有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考试聘用程序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15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毕业证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数码相片。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5、招考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

7、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考生于3月2日至3月3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

8、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各职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