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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4-05-07 08:52:20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中、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4年5月20日)止。(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8名,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3311067@qq.com)报名;现场报名:报考者将报名资料交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办公室(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2号)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材料

  1、《长宁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