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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巴楚县水利局招聘11名名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公告
2017-01-06 15:4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管理服务工作,缓解当前人员不足的矛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岗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周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1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周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6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及档案原件),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6、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巴楚县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内: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尚未入编的特岗老师;

(6)县聘人员;

(7)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人员(含县聘);

(8)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因故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人员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可到报名点咨询或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www.bachu.gov.cn)下载《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和《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政审表》,选择报考岗位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和政审。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2月15日

3、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大厦一楼)

联 系 人:陈 颖

报名电话:0998-6215092

4、报名程序:

(1)本人如实填写《报名表》、《政审表》(档案袋密封)各一份,到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大厦一楼)现场报名。

(2)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MHK)。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照片,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报名,对于代替报名的不予收取报名资料。

《报名表》、《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审核盖章。

5、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政审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